雖然自由時報報導過,鄭麗君也追問過;但這個事件的發展,並沒有得到注意。
大家也忘了事件怎麼發生的。
其實這個事件的發生,證明政權交接條例的必要性。
2000年3月總統大選結束,到520交接,也不過短短2個月。
當時台糖公司所屬的「糖業協會」,被前台糖董事長、前行政院秘書長張有惠控制。政府交替後,張有惠原本勢必得交出這塊肥肉。
結果張有惠利用政府交接期,在4月修改章程,把原來由台糖派任理監事,改為由原任理監事遴選新任理監事。
國民黨政府的經濟部,居然在看守期也同意了這件荒唐事。
坐擁龐大資產的糖業協會,從此落入私人手中,至今長達16年;甚至連名字都改了。
現在官司打贏了,經濟部難道要告訴我們:因為在看守期,所以不能收回原來屬於政府的資產?張有惠這些人,難道不必受刑事訴究?
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focus/paper/945713